1.供给赤色消防栓不合法取水头绪的,需维护现场,保存依据(供给元道经纬相机等带有时刻及定位水印的相机拍照的现场不合法取水相片,包含车牌号等),经唐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降差稽察部查验事实后,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赏100元。此奖赏只适用于榜首举报人。
2.供给其它窃水行为头绪的,经唐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降差稽察部查验事实后,给予举报人依法追缴水费的20%奖赏,奖赏金额最低100元、最高2000元。此奖赏只适用于榜首举报人。
3.举报人有必要对所供给的元道经纬相机等带有时刻及定位水印的相机拍照的相片及案子实在性担任,保证供给信息实在、精确、完好。如因举报人提交虚伪信息而形成我公司或被举报人财产损失的,举报人应承当法令结果。
4.此公告相同适用于唐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一切员工。降差稽察部、经营办理部、管网办理所的员工在上班时刻外也相同适用本奖赏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