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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来源:米乐m6网页    发布时间:2024-11-25 09:00:42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确立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重大原则,其中之一就是强调“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这是中国努力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制度文明建设得出的一个重要结论,我们一定要深入把握其重要意义、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只有建立起顺应时代潮流、反映客观规律、符合我国国情的制度体系,才能将改革不断推向前进和深入。

  从历史上看,人类的改革史就是一部制度变革史。制度是人类在改造自然、社会和自我的实践中制定和形成的一系列规则、规范的总和。制度一旦形成,一般都具有稳定性、持续性等特点。但是,时代总是一直在变化,实践总在持续不断的发展。当人类面临新挑战和新问题时,往往一定要通过制度的变革来迎接挑战和化解危机,以推动社会的变革和进步。在川流不息的历史长河中,人类已经经历了无数社会变革,如世界史上的雅典梭伦改革、欧洲宗教改革、明治维新、罗斯福新政等,我国历史上的商鞅变法、孝文帝改革、王安石变法、戊戌变法、辛亥革命等,这些变革无不伴随着制度的破除、调整、完善和创新。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人类的改革史就是一部制度变革史。

  从理论上看,制度既是改革的成果也是改革的保障。“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这一比喻同样适用于全面深化改革与制度建设的关系。一方面,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制度建设的根本动力。改革的过程是不断察觉缺陷并寻找解决办法的过程,当现行制度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掣肘时,人们就会对制度做调整、优化和创新。另一方面,制度建设又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制度的稳定性可以为人们提供稳定的行为预期和社会环境,确保改革在有序、规范的轨道上进行;制度的强制性可以让全面深化改革措施得到顺利实施、成果得到切实保障。因此,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一定要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主线。

  从实践上看,全面深化改革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新时代以来的“中国之治”何以可能,关键是有一套“中国之制”。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有些改革举措还没完成,有的改革举措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去落实,我们已啃下了不少硬骨头,但还有许多硬骨头要啃,我们攻克了不少难关,但还有许多难关要攻克。当前,在“两个大局”交织激荡的重大历史背景下,面临的风险挑战之严峻前所未有,治党治国治军任务之繁重前所未有,我们只有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将改革不断推向前进、推向深入,才能顺利完成以中国式现代化全方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宏图伟业。

  “秉纲而目自张,执本而末自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就是要抓住制度建设这个纲,将制度建设贯穿全面深化改革的全过程、各领域,还可以支撑全面深化改革的系统性。

  制度建设必须贯穿全面深化改革全过程。“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从最初的改革开放,到全面深化改革,再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制度建设始终贯穿其中。改革开放之初,我们党以巨大的政治勇气,打破旧体制,建立新体制,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道路。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我们党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立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今天,我们党明白准确地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制度建设的地位更突出,中国式现代化的动力更加强劲、保障更加有力。

  制度建设必须覆盖全面深化改革各领域。党的十八大以前的改革,主要采取了重点突破的方式。在经济领域,主要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企业经济责任制等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在政治领域,则以党和国家领导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等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始,我们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战略。这种全面性首先体现为价值理念的全面性,这个价值理念就是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其次体现在改革领域的全面性,全面深化改革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以及国防和军队改革、党的建设等每个方面、所有的领域。作为主线的制度建设,必须全方位地体现新发展理念的价值要求,全覆盖地渗透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中。

  制度建设必须支撑全面深化改革的系统性。系统观念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中国式现代化是人类历史上最复杂最艰巨的现代化,推进改革发展、调整利益关系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与此相适应,制度建设也必须慢慢地加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纵向来看,制度建设包括制定、执行、监督等诸多环节,这些环节必须形成一个运行有序、互动良好的完整链条;横向来看,一个领域重要制度的实施往往会牵涉到其他领域的制度,不相同的领域的制度必须形成一个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协同体系。如此,所有制度才能正常运行,充分的发挥效能,真正成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线和保障。

  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作为其主线的制度建设同样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构建一个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一定要遵循科学的思维和方法。

  首先,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早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我们党就提出了“制度体系”的概念,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制度建设必须注重顶层设计、总体谋划。这具体又涉及三个层面的关系。一是顶层设计和总体谋划的关系。顶层设计强调制度建设的高度,总体谋划强调制度建设的广度,但它们本质上是一致的,顶层设计重在总体谋划,总体谋划必须高瞻远瞩。二是总体谋划与局部安排的关系。全面深化改革的系统性决定了制度建设的系统性,而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必然涉及单项制度创新与某个领域制度创新的协调性,以及某个领域制度创新与整个制度体系的协调性。三是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的关系。顶层设计是基层探索的根本指导和基本遵循,基层探索是顶层设计的实践基础和源头活水。只有处理好这些关系,才能保证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有力推动改革的深化和发展。

  其次,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破”与“立”是对立统一的关系。“破”不同于“立”,“破”是要打破旧观念、旧制度或旧模式;“立”是要确立新观念、新制度或新模式;但它们又相互联系、相互依存,无立就不会有破,无破也就不需要立。实践中,破与立通常有三种不同的次序:先破后立、破立并举和先立后破。在特殊条件下,没有破就不可能有立,所以必须先破后立。比如: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不打碎一个旧中国,就不可能建设一个新中国;改革开放初,不冲破旧体制,就不可能建立新体制。但是,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各方面的制度已经基本定型。为避免破立脱节形成制度真空、造成资源浪费甚至社会动荡,今天的制度建设应当破立并举,或者先立后破。

  再次,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经过长期探索,我国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制度体系,纵向上可大致分为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三个层级。其中,根本制度是反映社会主义本质,对全局和各主要领域起决定作用的制度。它们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四梁八柱”,必须从始至终坚持,越筑越牢。基本制度是根本制度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党的建设等领域的具体化,是各领域建设的主要是根据和基本规范。由于基本制度对根本制度的反映不可能完美无缺,加上经济社会总是变动不居,因此必须不断调整和完善,以推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国家治理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相适应。重要制度是依据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而制定的,用于调整各领域重要关系,解决各领域主体问题的具体制度。由于同一种关系可以用不同规范去调整,同一个问题能用多种方法去解决;而且社会关系复杂多变,很多问题层出不穷,这就要求我们大胆创新,努力推出一批好用管用的制度,使各领域的深化改革取得更大成效。

  [作者为南京市委党校副校长、教授,南京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研究院研究员。本文为作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制度的内在逻辑研究”(23BKS083)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