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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海军实现航母化战略的关键时期,一款划时代的机型——歼-15固定翼舰载机,犹如一颗璀璨的明星,耀然升空。作为我国自主研发的第一代舰载机,歼-15不仅填补了国产舰载机的空白,更以其重型机的独特身份,在全球现役舰载机序列中独树一帜,在中国海军的战斗序列中扮演着无可替代的核心角色。正是基于歼-15的成功研制,我们才可以进一步催生出歼-15T弹射型和歼-15D电子战型等型号,以此来实现了中国海军航母战斗力的一次质的飞跃,将我海军的远洋作战能力推向了新的高度。
舰载机,无疑是航母战斗力的核心与灵魂。一艘现代化航母的强大之处,除了拥有庞大的舰体平台外,更在于其能否搭载和有效运用先进的舰载机。歼-15战斗机于2009年实现了令人振奋的首飞,而在此之前,我国在舰载机的研制领域尚属一片空白。鉴于中国首艘航母“辽宁舰”的“前身”——苏联“瓦良格”号巡洋舰,以及当时国际上重型舰载机的标杆——俄罗斯苏-33舰载战斗机,以苏-33为蓝本进行自主研发,便成为了当时最为稳妥且切实可行的策略。
苏-33战斗机,作为对俄制“侧卫”系列战机的深度改进型,其设计初衷是为对抗美国海军的F-14“雄猫”重型战斗机。它拥有惊人的3000公里最大航程和1100公里的作战半径,能够将舰队的防空预警范围向前推进300公里。更令人瞩目的是,苏-33能够携带高达6.5吨的各型弹药,在距离航母250公里外的空域执行巡逻、防空拦截等高强度任务,其高达2.5小时的滞空时间,更是为执行远海作战任务提供了强大的续航保障。单从制空作战能力来看,得益于“侧卫”系列 v?n 俱备的大航程和高机动性,苏-33在对标美国的F/A-18“大黄蜂”和F-14“雄猫”时,展现出了明显的优势。
事实上,在歼-15研发之前,中国曾有意向俄罗斯购买50架苏-33,以期装备未来的航母战斗群,并计划先购入2架进行性能评估。然而,此举却遭到了俄方的拒绝。俄罗斯方面担心其技术被仿制,进而影响其对其他几个国家的军售。同时,重新再启动苏-33的生产线成本高昂,而彼时中国订购的数量又不足以支撑其生产线的运作,这使得这次合作最终未能如愿。
命运的齿轮恰好转动。在上世纪90年代,我国成功引进了苏-27的生产线,并在此基础上打造出了性能优异的歼-11国产化版本。鉴于我们已掌握了与苏-33相同的飞机来源技术,并具备更高的航电系统水平,我们在技术上完全有能力实现自主舰载机的研发。随后的关键一步,是我们在乌克兰购得了苏-33的原型机T10K-3。以此为基础,通过精心研究和参考借鉴,从购入原型机到歼-15成功首飞,整一个完整的过程仅用了不到5年的时间。这一高效的成果,充分证明了当年放弃高价重启苏-33生产线,转而进行自主研发的战略决策是何等英明。
凭借“后发优势”,歼-15在研发过程中大量采用了先进的新工艺和新材料,有力地弥补了苏-33设计上的一些先天不足。例如,在结构设计上,大量使用复合材料替代传统的铝合金,使得机体重量至少减轻了300公斤。同时,歼-15还装备了全新的雷达系统和先进的电子对抗系统。这些优化不仅成功实现了减重,更在性能上得到了显著的提升,与苏-33相比,其整体性能实现了数倍的增长。
歼-15的武器挂载能力同样令人瞩目。根据已公开的画面显示,其能够携带包括4枚PL-12中距空空导弹、2枚PL-8近距格斗导弹,以及4枚“鹰击”-83K反舰导弹在内的多种弹药。通过对机体进行整体减重约1吨,歼-15的“全外挂”能力得到了明显地增强,其“4中2近4反舰”的多用途挂载能力,使其在执行各种任务时都显得游刃有余。此外,歼-15还可以加装空中加油吊舱,实现空中伙伴加油,极大地扩展了其滞空时间,为远海作战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随着歼-15T弹射型的装备,其换装的有源相控阵雷达带来了更强大的探测和跟踪能力。此前因航母起飞限制而存在的“满油满弹”起飞的不足,也将随着我们国家新一代弹射型航母(如福建舰)的服役而完全解决。与此同时,歼-15D电子战型的出现,为海军航空兵增加了强有力的电子对抗手段。它携带的大型翼尖电子战吊舱,能够有效执行电磁干扰和压制作战任务,并且依然保留了其多用途作战能力。
如今,首飞已历经16载的歼-15,正值其“壮年”时期。未来,它还将持续进行改进和升级,并与新一代的歼-35隐形舰载机协同作战,共同提升中国海军的整体作战实力,力争超越美国海军的同类机型,为维护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贡献力量。歼-15,这艘中国海军航母上的空中利剑,其辉煌的篇章,才刚刚拉开帷幕。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