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市已全面发动轿车、家电、家装、电瓶车以旧换新作业,让大众在“家门口”享用政府惠企利民方针带来的盈利。即日起,本报将以“百问百答”方式对轿车作废更新及置换更新、家电、家装、电瓶车等消费品以旧换新方针进行具体解读。
答:2024年4月24日,《商务部 财政部等7部分关于印发〈轿车以旧换新补助细则〉的告诉》(商消费函〔2024〕75号);2024年8月15日,《商务部等7部分关于进一步做好轿车以旧换新有关作业的告诉》(商消费函〔2024〕392号);2024年6月14日,《河北省商务厅等7部分关于印发 河北省2024年轿车以旧换新作业方案 的告诉》(冀商建造字〔2024〕1号);2024年9月14日,《河北省商务厅等7部分关于印发 河北省2024年逐渐推进轿车以旧换新作业方案 的告诉》(冀商建造字〔2024〕3号)。
答: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1月10日。如需更改补正有关信息的,应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完结。逾期未提交补助请求或补正相关请求信息的,不予处理补助。
答:凡在方针施行期间,关于个人顾客作废国三及以下排放规范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挂号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归入工业与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轿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并完结注册挂号的,能请求一次性定额补助。
答:对作废国三及以下排放规范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挂号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归入工业与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轿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补助2万元。
答:对作废国三及以下排放规范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补助1.5万元。